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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后来呢?”
看见方远闭口不谈,方晓晓瞪大了双眼,两只手拍着床,好像要拆家似的。
“后来?后来我刚好看见那天杜马从歌舞厅离开时坐的那辆车,就停在12号公馆门口,我就摸进去了呗,当时杜马不在,又下着大雨,只有陈恭鹏和几个佣人和保镖,都不是什么高手。
我就把他们都杀了,最后一把火将公馆给点了,提交任务之后连夜逃到杭州,在那边养伤足足三个月。”
方远说的那叫一个云淡风轻,有关那次战斗的细节是提都没提。
那一次的战斗并不轻松,他潜入陈恭鹏的卧室将他暗杀,提交任务却显示失败,还触发了警报,佣人确实只有几个,但保镖确实藏在各处,足足二十几个枪手把他堵在门口。
哪怕是仗着身手出色,借着各种掩体来回腾挪,甚至是屋里屋外的在墙上攀爬躲避,最后把公馆里最后一个活人杀死时,他也中了三枪,身受重伤。
最后能完成任务,靠的也不是枪,而是手雷:
他提前做好了准备,后续自己逃跑时防止光复社的人开车追杀,特意在公馆门口的轿车里的尸体下放了一颗雷,只要有人搬尸体就会引爆。
却没想到,那真的陈恭鹏从公馆逃出去,连滚带爬的冲上车,想要开车逃命,最后把自己送上了天。
要说是运气,其实也不全是,毕竟门口的三辆车,方远都塞了手雷,那种情况开车逃命也是情理之中。
不过,任务虽然完成,当时他的一条胳膊一条腿几乎废了,要是回归基本意味着要以重伤的模样执行下次任务。
方远硬是装成乞丐,一路乞讨躲避着追杀,期间还碰到了几个好心人,最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逃出的滨海。
也就是那次之后,他做事的手段越来越花了,能不打正面就不打正面,能不亲自动手就不亲自动手。
这些事情就没必要让方晓晓知道了。
“哥,你把衣服脱了给我看看呗?”
“啊?”
“我是想看看有没有疤痕。”
“那有什么好看的…”
方远翻了个白眼,然后把上衣脱了。
他平时出门都是穿的长袖,不显身材同时也能遮盖伤痕。
任务世界里为了防止暴露,有时候他也会想办法制作一些假皮肤遮住伤疤,不过大多数时候不至于做到那种程度。
“我的妈呀…”
看着方远那身肌肉,方晓晓似乎理解了小说里常出现的所谓的“斧凿刀削般的线条”是个什么模样。
这是真斧凿刀削啊,各种刀伤数不胜数、枪伤至少十多处,看上去格外渗人。
“说起来我都忘了。”
方远摸了摸身上的疤痕,突然想起了什么,手中浮现出淡绿色的光芒。
“上次任务我抽到了一个超级厉害的技能,应该可以去疤的。”
抬手在伤痕处一摸,果然有效果,这个治疗术并不是普遍意义的“回血”,而是对细胞再生的精准操纵,无伤的情况也能令血肉增生,自然也可以用来去除疤痕。
“去疤?不是说伤痕是男人的浪漫吗?”
方晓晓歪了歪头,开口问道。
“呸,浪漫个鬼,这一身伤简直难看死了。”
去他娘的浪漫,无伤通关才是男人的浪漫,要不是躲不开,谁愿意受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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