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老沈走了。
即使沈墨只待在老沈身边两年,可连着原主这么多年积攒起来的感情却是不能忽视的,相依为命的老小乞丐,迟早一天会有一个人把另一个丢下。
老沈是个好人。
沈墨想起他日渐蹒跚的脚步,头上迅速银白的发丝,想起老沈曾经温柔地揉着他的头。
沈墨站在老沈的尸体旁,重重地磕了三个头。
从此,他真的是一个人了。
最后,沈墨东求西借,找来了一辆板车,将老沈放上去,再拉着老沈出了破庙。一直往西走,穿过一片密林,去到一片湛蓝色的湖边。
几里的路,他没有停过一步。
沈墨将老沈埋在湖边的一棵小树旁,他给老沈铺了一层厚厚的稻草——对于衣食不饱的乞丐来说,这已经算是最好的棺材了。
他将老沈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再小心翼翼地给老沈身上盖了土,堆成了一个小土坡。
以草代棺,以水为酒,以树而伴。
守灵三日,他才终于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慈爱和蔼的老沈真的不在了。
他继续回到镇子上乞讨,有人见只有他一个人,不见老乞丐,可怜他,给了他两块下品灵石,沈墨连忙低头道谢。
老沈一走,沈墨连装疯卖傻的动力也都跟着老沈去了。
他还是住在破庙里,一块下品灵石够买三个馒头,沈墨一个馒头过一天,把剩下的两个馒头全放在了老沈的坟前。
沈墨想,就当做孝敬吧。
夏末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转眼三个月过去了。
这天,沈墨如往常一样,正在镇子上要饭。
说书人是一个年岁略长的老头子,每天热衷于讲些很久远很久远的陈年往事。
沈墨以前从没有听过这些,很多事情也记不太清楚了,脑子里像蒙了一层浓雾,叫他给看不清,所以他每天都会来这里听说书人讲一会儿。
他进不去酒馆里,也不能待在酒馆门口,会影响酒馆生意的,所以就只能蹲在墙角边,竖着耳朵认真听着。
说书人的声音洪亮,传得很远。但是说书人总会遇见和他抬杠的人,沈墨每次都听不尽兴。
一个游荡了一千多年的魂魄,最后夺舍重生,安安分分地做个乞丐,也不是不可以。
好像,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去做的。
他蹲在灰白的墙角,微微叹了口气,面前是缺了个口子的破碗,背后就是刚刚听书的那间酒馆。
沈墨听见有人说话,那是两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正站在酒馆门边。
其中一人身穿藏青色的衣裳,眉目清秀,一头黑发高高束起,神采间全是少年的傲气。
此时他正冲另一人抱怨道:“还有多远啊?”
另一人穿一身黑衣,眉眼冷峻,思索片刻,道:“不远了,这镇子距康禾城很近,再过两日就能到。”
那青衣少年又道:“唉,莫兄,你说咱们能赶过去吗?青荒派大试,可只有三四天了!”
青衣少年有些担心赶不过去,毕竟青荒派大试十年一次,错过了就不好了。
高嫁侯门 你清醒一点 北荒 你劈腿,我离开,你哭什么 假千金漂亮亲妈重生了 总在先婚后爱的Beta[快穿] 红拂夜奔 冒险者酒馆营业中 小甜攻总被偏执反派求爱[快穿] 穿到电竞世界后我被迫从良了 董事长和秘书的邂逅 我上交了天灾信息[囤货] 漂亮炮灰想要下班[快穿] 女扮男装住男寝,霍总满世界疯找 病弱万人嫌重生后 满级校长在线撕伞 惹女人疼爱的超能小神医 快穿回来,我的仇敌都得嘎 穿到七零年代我撩到了女主白月光 病弱幼崽团宠指南
她死不瞑目,在江边守了三天三夜,来收尸的却不是她丈夫看着男人轻吻自己肿胀腐烂的尸体,她心中撼动不已,暗下许诺如果能重生,一定嫁给他!后来,她真的重生了,却成了他妹妹(⊙o⊙)慕容承说你再敢死给我看,我不介意变个态,和尸体洞房。她欲哭无泪,我滴哥!你早就变态了好么?!轻松搞笑,重口甜爽,可放心阅读...
一个失业失恋的落魄男子,遇上一个奇怪的老人,加上一个奇怪的项链之后,金钱,美女,似乎全都是从天而降,而事情却又没有这么简单,这一切,需要有魂灵去修炼!...
...
这是一条成魔之道ltBRgt杨小天既然走上了这样的一条道路ltBRgt就决不回头ltBRgt不论前途怎么样ltBRgt都要面对它ltBRgt他一定要成为至尊ltBRgt武林的至尊ltBRgt江湖的至尊天下的至尊ltBRgt成王败寇ltBRgt成功了ltBRgt他就是名传千古的霸主失败了他就是遗臭万年的恶魔...
吕诚,十五岁之前一直没能修炼出内劲,只能当杂役。但他从小喜欢夜视星空,十年时间,让他的眉心处出现别人所没有的感应力,能让他感知周围的一切事务,并且修炼出内劲,踏入武者行列。从此,这个普通的杂役进阶为天才武者。学心法,进展神速练武技,无师能自通易容变声,惟妙惟肖。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最终一步步成为睥睨天下的至尊...
新书已发,书名逆行我的1997,重回都市,弥补首富匆忙结尾遗憾,老铁们有时间去看看。1995年张晨重生在国庆节前夕的张湾大队。百崇县坝头乡白鹤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