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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乘风本来一点都不信的。
可现在看看高文俊的花痴表现,陆乘风终于开始信了。
舞池里,宋从戎挽着吊带裙美少女的柔软腰肢,伴随着音乐轻轻漫舞。
“宋老板你好,我叫齐莎莎,在东洲艺术学院读书,我父亲也是一名老大,但是对比你们米亚集团就小多了——”
“哦。”
“你有女朋友吗?”
“哦。”
“哦是什么意思?”
齐莎莎忽然发现,宋从戎心不在焉,并没有听自己在说什么,而是盯着自己的玉手在看。
这家伙……
原来他喜欢手呀……
齐莎莎温柔一笑,说道:“我是学钢琴的,高一就过了九级,所以我的手指是不是特别修长漂亮?”
“不是,我觉得你手上这个镯子挺好看的。”宋从戎痴痴地盯着齐莎莎手腕上那个古色古香的老玉镯子,终于开口说话了。
齐莎莎一愣,然后笑道:“你的眼光真好,这个镯子可是我的太祖母传承下来的呢。”
“那个时候还是烽烟四起的民国时代,我的太祖母是大家闺秀,爱上了一个进步穷青年。”
“她不顾家里人的反对,毅然选择跟这个进步青年私定终身,为了爱情离家出走。”
“离家的时候她只有这么一个镯子。但是哪怕生活最艰苦的时候,她都没舍得把它当掉。”
“后来她过得果然很幸福,这个镯子就象征着纯洁美好的爱情,一代一代传承了下来。”
“是不是很浪漫?”
齐莎莎的美目,充满柔情地看着宋从戎坚毅的面庞。
她觉得他简直就是自己心中理想的爱人模样。
“是挺浪。”
“嗯?”
“浪漫。”宋从戎痴痴地盯着镯子。
听着轻柔的音乐,畅想着烽火恋情,齐莎莎这个充满浪漫思维的女生不禁感动了起来。
“每当看到这个镯子,我就会幻想像我太祖母一样,有一个爱我的男人爱着我。”
“无论贫穷富贵,无论到了天涯海角,我都愿意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然后再把这个镯子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说到情深处,齐莎莎的眼圈竟然都有些红了……
宋从戎的眼睛依然死死盯着那镯子,问道:“齐……什么来着?”
“齐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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