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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现在这个家里我说了算!”
第12章 做唐朝的男人真幸福
() 就这样,唐栗子在方明珠的鼓动兼胁迫之下,忐忑而又偷偷欣喜的和她一起走出了首饰铺。只是他在出门的时候,被陈老板夫妇那仇恨的目光盯出了一身冷汗。
直到走出大街好远了,唐栗子才觉得自己终于甩掉了背后那毒蛇一样的目光,全身都感到轻松了,不由得深深的松了一口气,而方明珠则已经被大街上的景致迷住了。
唐代都城长安,中国封建经济刚刚达到顶峰的象征!整座长安城是标准的方形,里面呈轴对称,以朱雀大街为中轴,两侧城池完全对称,大街小巷整齐划一!作为一座城市来说,这种整齐无疑是单调的,是一种设计上的失败,可是,也恰恰是这种单调,真实的表现出了当时唐朝国力的浩大,和统治者敢于去重新缔造一切的决心!
方明珠他们两个从一条小巷穿出来,转到了朱雀大街上。大街非常宽敞,路面完全用大小一致的青石铺成,每块青石都衔接的严丝合缝,让人惊叹,在没有砂轮的时代里,古人们竟然纯凭着手工做到了这一点。
踩在这样的路面上,让人的脚底都感到舒服,这可能就是现代人所谓的天然石材所独有的舒适性!
方明珠贪婪的在路上走着,每一步都像是在享受。
眼前所有的一切都让她瞠目结舌!街上的那些女子无不高大、壮美,尤其是她们的装扮,发髻或高或低都是完全堆起的,把丰腴雪白的脖颈和粉嫩的耳垂,毫无顾忌的暴露了出来。
她们的头发上插着各式发簪,甚至还有硕大的鲜花,她们的衣裙无一例外的都是低领、束腰宽袍大袖,每一张白的刺眼的胸脯上,都是险峰深壑、波涛汹涌!
而且这些女子们似乎仍旧是觉得自己不够招摇,她们还不约而同的,纷纷在抹胸的边缘上,刺绣上最鲜艳的图案,托起自己的双峰,还要在脖子上挂上最精美的项链,努力的去吸引别人的眼球。方明珠发自内心的感叹一声:
‘在唐朝做男人真幸福!’
女子那丰腴的脸颊上妆容精致,眉心的红点,唇上的胭脂,都娇艳的让人心醉。
一举手,宽大的袖子就退到了肘际,多半条丰腻雪白的胳膊就露了出来,腕上的金钏叮当作响,手背上圆润的小窝衬着指甲上鲜红的丹蔻,让人看见了就想捏上一把。
方明珠望着这满街的人流,不禁暗自咂舌:
‘唐朝真的是不讲究收肩削背的那种娇弱女子,更不讲究骨感美人,这些唐朝女子可真的是捏在手里够刺激,抱在怀里有质感,使用起来,舒适度和持久性一定都是极高的。’
调侃归调侃,但是方明珠的心中更多的的确还是感叹。
‘大唐,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时代啊!’
纵观这整座长安城,不管是店铺的门面幌子,还是女人的装扮,男人的气势,甚至连偶尔走过的马匹都是膘肥体壮、步履健硕的。总之,从方明珠出门后,所看到的这一切,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没生命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不管是男还是女,无不都在肆无忌惮的向世人宣告着他们的自信和张扬。
方明珠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平民尚且如此的自信嚣张,那那些所谓的皇族们,岂不是要更加的嚣张了吗?’
‘看这些寻常百姓的派头,一个个都堪比好莱坞的大牌明星,那么,那些天之骄子们,例如自己的目标——李隆基,又该是何等的气派啊?’
方明珠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她在想象中模拟了一下李隆基可能会有的气派,又看了看自己,和身边的这些女子比起来,自己简直就像是街边的一个土块儿那么平淡乏味,毫不起眼。
先别说她有没有可能认识李隆基,就算是她认识了李隆基,就算是李隆基也很想当皇上,可是,李隆基凭什么要接受她的帮助呢?没有理由啊?
没有走出首饰铺的时候,方明珠知道事情会很有难度,因为毕竟人家是皇子,而自己是女奴。可是现在,方明珠却不得不再为这两个身份分别加上个定语——一个出自于中国封建史上最自信的皇族的皇子,和一个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已经穷途末路到了不可救药的女奴!
现在明明是一个很晴朗的下午,可是方明珠却感到头顶上有滚滚的黑云铺天盖地的朝着自己压了过来,一下子,太阳就消失不见了。
没关系,明珠站在人潮熙攘的长安街头,在心中大声的对自己说道:
“我会成功,即使天地都变成了黑暗的,我也要重新造出一个太阳,给我带来光明!”
今天李隆基进行了例行的觐见之后,走出了大明宫,他喜欢沿着朱雀大街漫步,他喜欢那踩踏着平整的青石路的感觉,他喜欢看熙熙攘攘的往来人群,这一切,对他而言,都和大明宫一样,深深的诱惑着他去角逐大唐那锦绣江山!只不过大明宫在他的心目中,象征着的是至高无上的、甚至都有些高的让人看不真切的尊严,而这喧闹的长安城,则会让他真正的触摸到大唐的国家和子民。这两样,一虚一实,一远一近,一高贵华美一平凡世俗,它们各个方面的反差都极大,可是却一起刺激着李隆基想要成为皇帝的决心!
李隆基今年刚满二十五岁,他身材修长,面容俊朗,虽然他的心中压抑着大唐王族中最激烈的一座火山,可是他的脸上却永远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因为他知道,自己虽然是已经王爷了,但是他的命甚至他的父亲,兄妹的命都是捏在别人手里的!所以他必须小心谨慎,既要培植起自己的势力,又要弱化掉敌人的防备!
李隆基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看似潇洒,实则残酷的笑意:
‘有谁能想到,锦绣丛中长大的临淄王,其实就好像是生活在了狼窝里!不,这里还不如狼窝!同一窝的狼还不会去吃同伴的小狼,可是这些人们会,为了皇权,为了利益,他们不仅会吃同伴的小狼,亲人的小狼,甚至会吃自己的小狼!’
眼光照进了李隆基的眼睛里,他的眼睛比太阳还要温暖,可是没人知道,在那层光明和温暖后面,是看不见的边沿的刺骨寒冬!
第13章 名妓的风流手段
() 今天李隆基打算去的地方是一家妓院!而他的一个随从身上还扛着一个大包。
李隆基和几个随从来到了平康里。一走进平康里霎时就能让人眼前一亮!如果说朱雀大街是说不尽的繁华,那么,这条并不宽敞的街道,就是看不完的衣香鬓彩,说不尽的蚀骨温柔。路两旁,是一座接一座的庭院,有的是北方式的高高的门楼,有的是仿照江南水乡搭建起的二层小楼。也有的,就是敞开的大门,深深的院落,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建筑,它们一律是朱红的门额,彩金的堂柱,窗上卷着珠帘,珠帘后还垂着颜色艳丽的纱幕,风一吹,纱幕飘摇,影绰绰似乎闪过了一个婀娜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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