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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娲皇宫(第1页)

江枫和女娲娘娘的这层关系,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始终跟随在女娲娘娘身边的九凰。

心念电转间,江枫不由自恋的笑道,“实不相瞒,我跟女娲娘娘也是初次见面,或许,是我长得比较帅吧。”

嘭!

他刚说完,九凰就赏了他一个爆栗,“你别臭美了,娘娘岂是那等庸俗之人,就算你是天下第一美男子,若无特殊原因,娘娘也不会多看你一眼。”

“也许,你就是娘娘的大兄伏羲的转世之身吧。”

最终,九凰暗自嘀咕了一句,也只有这个理由能说服她了。

“好了,你抓稳一些,我们要加快速度了。”

留下一句话,九凰忽然抓住江枫的衣领子,骤然急速前行,根本不给江枫反应的时间。

霎时间,身边有剧烈的气流划过,仿似冰冷的刀锋摩挲着,令人胆寒。

九凰何等修为,此刻她全力加速之下,速度快到了极点,令江枫一时有些难以承受。

登时,他眼睛什么也看不到,耳朵什么也听不到,只感觉到了极致的冰冷。

本能反应之下,江枫慌忙抱住了九凰的大腿,这才获得了些许安全感。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切不舒适的感觉消失不见。

江枫不由睁开眼睛,此时,他仿佛置身于另外一片时空,眼前一片迷茫,混混沌沌,没有天也没有地,没有时间,更没有空间。

在这里,只有永恒的枯寂与黑暗,生机绝灭,一片死寂。

“这是……”江枫眉头一拧,但很快便眼前一亮,“无尽混沌,这是无尽混沌。”

洪荒世界最初的形态便是一片迷蒙的混沌,经由盘古大神开天辟地,力战三千混沌魔神,最终才劈开混沌,创造出了洪荒。

不过,却仍旧有一片混沌残留,与洪荒世界几乎融为了一体,就在离天界无尽遥远的距离之上。

这里被称为无尽混沌,无垠无际,不知有多么广阔,但比三界肯定是要大得多得多。

在这里,有无穷无尽的混沌气流充斥着,比九天罡风还要可怕。

寻常金仙若是进入这里,瞬间就会被那混沌气流撕裂身躯,形神俱灭。

即便是太乙金仙,虽然不惧普通的混沌气流,却也很难在这里生存。

此处不辨方向,很容易迷失,若是运气不好,倒霉地碰到肆虐的混沌乱流,甚至是混沌风暴,也几乎是十死无生。

江枫虽然不同凡俗,却也难以在这无尽混沌立足。

还好,九凰为他布置了一道防护罩,固若金汤,以抵挡混沌气流的入侵。

身为准圣,她早就可以肉身遨游混沌,在这里如履平地,仿佛在闲庭信步。

这无尽混沌对寻常仙人来说,不可触摸,乃是生命禁区,但对一些避世修行或者隐忍蛰伏的大佬来说,却是绝佳的隐蔽之所。

故此,在这里碰上什么隐世大佬或者上古时期侥幸存活下来的大能都很正常。

不知过了多久,眼前始终灰暗的混沌骤然出现了一点光亮,随着靠近,一座庞大的宫殿映入眼帘,仿若一条先天神龙平躺在这无尽混沌里,气势巍峨,壮阔,令人望而生畏。

在那殿前匾额上刻写着三个大字,娲皇宫。

字迹龙飞凤舞,苍劲有力,仿佛蕴含着某种道蕴,有法与则的交织,甚是玄妙,令人琢磨不透。

全民召唤:开局魅魔转职狂战士  风水的士  末世孕妈:空间囤货养崽崽  潘恩的游戏  美女的贴身民工  满级肉身:我能扛最毒的打  冤种天后和她的老六助理  高山果园叶墨  我真的有仙人之姿  霍格沃茨,这个教授实在太稳健了  朕乃一代圣君  陆地键仙  穿越历史:我竟成了万古第一暴君  反派炮灰攻只想咸鱼  末日献祭录李寻  从吞噬开始氪金成神  我的名模总裁  拯救悲剧人生[快穿]  系统的超级宗门  人在奥特:开局伏井出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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