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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喜欢黑色,衣柜里的大半衣服都是乌七八黑,除此之外就只剩下灰色和白色。
她将视线从左到右依次掠过,来回循环了好几圈,恍然间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个画面。
有一年秋天,裴衍穿了件卡其色风衣站在他家后花园的一颗银杏树下。
微风阵阵,金黄的叶子飘然而落,轻轻打在他的肩头与发梢,那刻的少年,清风润朗,哪有现在这般阴冷粗暴。
姜书杳只记得当时她还跑上楼听干妈弹了会儿钢琴。
琴声婉转轻柔,就如弹琴的主人,优雅而又知性。
那时干妈还没跟裴叔叔离婚,大概是四五年前的事了。
思绪沉沉,直到视线里多出一只手。
裴衍扯下被她盯着看了很久的一件毛衣,“就这件,别看了,快出来画。”
“你等一下。”
姜书杳喊住他。
少年清淡的注视中,她径直走出了卧室,穿过客厅拉开大门出去。
几秒后,裴衍听到对面开门和关门的声音。
他眉头微挑,不知道那丫头在打什么主意。
过了一会儿,姜书杳抱了件黑色风衣过来。
眼睛亮晶晶地伸手递给他,“这是我爸早些年的,你应该能穿。”
裴衍眯了眯眼,“你觉得老子的气质,适时穿这个?”
第92章她像颗小太阳
女孩认认真真地点头。
“适合,我觉得你穿风衣很好看。”
但不知是什么原因,自那年过后,就再也没见裴衍穿过那件衣服。
确切来讲,是再也没看到他穿过风衣。
女孩刚才那句‘你穿风衣很好看’,让裴衍有一瞬间的恍惚。
从前衣柜里唯有的一件,是林臻给他买的。
林臻不喜欢西装革履的男人,却极为偏爱风衣。
在她心里,自己的丈夫浑身充满铜臭味,远不及她身边那些有学识有涵养,温文尔雅的书香子弟。
正因如此,那些年他很努力的学习,想当个文化人,害怕他与父亲一样,被林臻厌恶。
只可惜,他还是太天真了。
对于林臻而言,当年与老裴商业联姻,大概是她毕生的耻辱,等到挣脱枷锁飞出海外的那天,甚至可以无情到头也不回的,丢下生病躺在医院的亲生儿子。
高贵优雅的女人永远不知珍惜为何物,她想要追逐的诗和远方,是他永远无法理解,且恨之入骨的东西。
时至今日,裴衍仍觉得老裴太窝囊。
当年换作是他,就算打断那女人的腿,绑也要把她绑在身边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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